为加强口岸疫情防控,有效阻断境外疫情通过进口货物传播,珲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,对珲春公路口岸、铁路口岸管控措施进一步强化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自12月3日零时起,珲春公路口岸、铁路口岸暂停进口白酒、啤酒、红酒、矿泉水、饮料等饮品,食用油、植物油、奶粉、牛奶、饼干、糖果、食盐、蜂蜜、巧克力、松子、人造黄油等食品及筷子、雪糕棒、木炭等货物(国际联运集装箱除外)。

二、自12月3日零时起,珲春公路口岸暂停进口冷链食品。

三、针对通告中涉及的货物及时间以此通告为准。

本通告内容为口岸疫情防控临时管控措施,珲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视防控形势予以动态调整,并将另行通告。


珲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

2021年12月1日